自中央环保督察组和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反馈督察意见以来,渭南市将环保督察视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契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李明远书记第一时间强调:要提高站位,正视问题、立行立改,久久为功、持续用力,扎实做好中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用天蓝、水清、山绿的良好环境,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以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新成效,向省委、省政府及全市人民交一份合格答卷。李毅市长也在市政府常务会上指出: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环保意识,对环保督察指出问题要高度重视,系统梳理,建立台账,完善措施,逐一落实。要严格督察,问责问效,压实整改责任,坚决禁止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情况,对工作重视不够、履职不到位、懒政不作为的严肃问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同时,为进一步强化压力传导,夯实各级责任,渭南市积极组织研究制订整改方案,5月16日正式将《渭南市贯彻落实省委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渭市字〔2018〕29号)印发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和市级各相关部门,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又先后印发了《关于做好省委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渭环督函〔2018〕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函》(渭环督函〔2018〕28号)和《关于省委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通知》(渭环督函〔2018〕29号),《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方案》(渭市办字〔2018〕42号)等文件,从重视整改、抓好整改、强化督查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力促中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按期、全面、彻底、规范整改到位。
6月19日,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启动暨培训会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建军参加会议,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政法委书记樊存弟主持会议。会议要求将此次强化督查以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中省专项执法检查交办问题、省上环保强化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及铁腕治霾目标责任的落实为重点,尤其是中省环保督察反馈的压力传导、合力形成不足,声势不大等问题,要举一反三,全面提升县(市、区)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能力和水平,推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市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决策部署上来,提高站位、迅速行动,严格督察、主动整改,确保老问题不留死角、整改到位,新问题及时发现、处置到位,努力将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此次督查由11个现场督查组及问题交办组、宣传报道组和综合保障组共14个小组150名成员组成,所有小组正副组长均抽调自市委、市政府市直31个单位的正、副县级领导担任,从6月19日到7月18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生态环境保护强化督查。截至目前,所有现场督察组已进驻各县(市、区),督查整改工作正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