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5年04月01日 17:45:42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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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秦岭渭南段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省政府工作部署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6月22日,渭南市制定印发了《秦岭渭南段环境保护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
《方案》从工作目标、主要内容、组织机构、职责分工、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等方面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专项检查采取县级排查、市级联合督查等方式,分县级排查、市级联合督查、迎接督查、推进整改,以中省环保督察反馈涉及秦岭渭南范围生态环保问题整改情况、“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发现涉及我市秦岭生态环保问题整改情况、秦岭渭南段采矿(采石、采砂)破坏生态问题清理整治情况、秦岭渭南段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情况等为重点进行执法检查。
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临渭区、华州区、华阴市、潼关县政府,以及市发展改革委(市秦岭办)、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秦岭渭南段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我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协调组织、联合执法、推进调度和省专项行动的协调配合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