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为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防控,进一步落实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管理责任,及时查找并消除辐射安全隐患,确保生态环境安全,省环保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辐射环境安全大检查。
本次检查自6月中旬开始至9月底结束。检查范围主要包括放射源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回头看”、非经营性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检查、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情况检查三个方面。其中,放射源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回头看”检查内容包括立案查处企业是否处理到位、存在的问题是否整改落实到位。检查组将对照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要求,检查相关单位的标准化建设情况。非经营性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检查内容包括是否持有运输安全许可证,是否建立了辐射安全管理制度,突发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健全,必备的辐射防护用品、检测仪器和应急装备等是否配置,运输车辆储源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相关辐射从业人员是否具备上岗要求,相关检测记录是否真实完整。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情况检查内容包括许可证逾期的具体情况及是否继续从事核技术利用活动、放射源或射线装置台账是否账物相符、是否存在放射源长期闲置或失控现象、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运营等。
据悉,为确保此次检查行动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监管责任落实到位、检查到位、查处到位、督促整改到位,省环保厅对本次检查对象范围进行了分工并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对放射源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尚未整改到位的,要列出整改清单,限时整改到位;对存在严重环境安全隐患的,依法严处并责令采取有力措施立即消除;对无证非法从事非经营性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或存在其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运输单位,视情节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的,责令停运并立案处理;对许可证过期未办理延续或超许可范围运营的,严格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