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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记者从省气象局获悉,结合我省环境预报工作实际,省气象局制定了《陕西省气象局臭氧预报业务工作方案》,并于6月15日起正式启动臭氧气象预报业务。
据悉,省气象局将按照《空气质量预报数据文件传输规范》,基于下发的国家级预报指导产品和本省臭氧浓度监测资料,开展订正预报,每日16时40分前完成臭氧订正预报产品,并在空气质量预报业务产品中上传订正结果。
同时,省气象局还将制作未来72小时逐24小时的全省地市级空气污染(含臭氧)气象条件预报文字和图形产品,在《空气污染气象条件公报》中增加臭氧预报内容,预报时效和时间分辨率与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业务一致,确保臭氧业务与现有环境气象业务有效对接。臭氧预报业务的运行,将有助于提升我省臭氧预报服务水平,增强臭氧污染防御能力,最大程度避免和减轻臭氧污染对公众健康、社会生产生活造成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