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对假整改进行严肃处理
和林县环保局局长、盛乐镇镇长被免职
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暗访发现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西门沟乡移民新村内木器加工厂假整改问题,内蒙古自治区6月10日向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了整改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在批示中指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西门沟移民新村内木器加工厂假整改问题,是虚假整改、应付整改、敷衍整改的典型,性质十分恶劣,必须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迁就。将此典型案例通报全区,引起各方面的足够重视。”自治区党委、政府办公厅即日印发《关于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边督边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杜绝弄虚作假,确保边督边改工作取得实效。
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加强领导、亲力亲为,对中央环保督察组每日交办的群众举报案件,确保做到“日清”;一定要明确各方责任,加大问责力度,倒逼责任落实和问题解决;一定要举一反三、汲取教训,从严从实、坚决有力抓好整改工作,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会议决定,依法取缔关闭和林格尔县盛乐镇西沟门移民新村内木器厂,并对在环保假整改中涉及的和林县政府、呼和浩特市有关部门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决定:对和林县原副县长、现呼和浩特市政府副秘书长杨星晟,和林县副县长郭文俊、副县长贺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市环保监察支队支队长黄宝华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成和林县委县政府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和林县委对环保假整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决定:对原内蒙古凯帝森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注册为内蒙古元达木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沈兵予以行政拘留,同时立案调查,依法对这一公司按高限予以20万元罚款,关闭取缔这一企业,立即拆除所有设备,并启动公益诉讼;对县环保局局长刘瑞明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行政职务。对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苏永斌予以撤职。对盛乐镇党委书记云安民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盛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月忠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镇长职务。对盛乐镇人大主席张永伟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