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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进行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一次约谈

发布时间:2018-06-05  来源:陕西日报  作者:记者 乔佳妮  摄影:  【字体: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根据生态环境部检查组近日来陕检查发现的问题,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5月31日对宝鸡市、渭南市,西安市临潼区,渭南市华州区、富平县,宝鸡市高新区和眉县环保局及普查办进行了集体约谈。

生态环境部来陕检查发现,上述2市5县(区)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中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有:1.渭南市不掌握市辖各县(区)普查工作进展情况,未开展市级督办,清查进度较慢。2.宝鸡市清查工作总体进度缓慢,未开展市级督办,未及时转发落实省上清查技术规定,致使各县(区)对清查工作时点要求不明确;市级普查办只有4名专职人员,无法满足普查工作需要。3.西安市临潼区对清查结果没有进行现场核查,检查组现场抽查代王酿醋厂和西柳砖厂,与清查表标注不符,清查质量不高。4.渭南市华州区仅将乡镇上报数据进行汇总,未进行现场核实,清查进度较慢。5.渭南市富平县清查进度缓慢,大部分企业未进行现场核实。检查组现场抽查韦加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和乾福祥鞋材复合厂,证实清查表标注错误,抽查不合格率100%。普查指导员不了解普查最基本知识,回答不了普查时点等普查最基本的问题。6.宝鸡市眉县清查进展较慢,大部分企业未进行现场核实,且标注错误较多,大量可能排放污染的企业被标注为无污染。7.宝鸡市高新区清查工作基本未开展,4260家单位仅排查了26家,清查进度严重滞后。

以上问题的存在,反映了这些市县(区)对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严重影响了全省清查工作的进度和质量。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要求,被约谈的环保局和普查办要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采取有力措施,限期进行整改。被约谈的市县(区)本周内要向市县主管领导汇报一次普查工作,并召开普查工作推进会,提高对普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抓紧完成清查工作。没有专职人员或专职人员不足的市县(区)要抓紧落实人员,没有经费或经费不足的要尽快落实经费。市级环保局及普查办要加大对县(区)普查工作的督办力度,全力推进辖区普查清查工作。各市县(区)要严把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质量,加强两员选聘及培训,认真做好清查工作,切实做好核查工作,重点核查各类污染源名录库是否全面、准确。6月11日起,省普查办将开展省级核查,每个地市随机选取2个县(市、区)进行核查。6月20日起,国家将开展第二轮核查。

同时,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要求各地要加快督促农业部门开展清查。规模化畜禽养殖是清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占到全省名录库数量总数的三分之一。生态环境部检查组来陕检查时指出,我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清查工作严重滞后,基层县(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清查工作基本没有开展。各级普查办必须积极与农业部门对接,加快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清查工作,确保全省清查工作同步推进、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