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件反映“关于潼关县小口二坑非法选矿污染环境”问题后,市环保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市环境监察支队组织潼关县环境监察人员对该问题进行了现场查处。现将查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经查,投诉人信上所反映的环保相关内容不属实。
二、信访问题处理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举报提及的“小口二坑”,位于潼关县西峪19公里原小口金矿二坑,该坑口建于2000年左右,坑口环评于2007年经潼关县环保局审批,于2012年停产至今。停产期间,由于坑口安监手续期限及其它原因,于2016年8月份矿山综合执法局对该坑口进行了封堵。该坑口日常生活及生产用电属河南文峪金矿供给。
(二)现场核查情况
接到群众投诉小口二坑非法生产后,潼关县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于2017年12月5日对小口二坑进行了检查,检查时该坑口封堵完好,无生产迹象。
该投诉群众一信多投,市安监局也收到了投诉。该群众投诉引起了渭南市安委会高度重视,责成潼关县立即进行联合调查。2017年12月8日,潼关县成立由县矿山综合执法局牵头,国土局、桐峪镇派出所、桐峪镇政府、环保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又对封堵完好的小口二坑进行扒开检查,经对坑道内部所有巷道及采矿区进行详细检查。该坑道主巷道长约2000米,共有3个岔道。第一个岔道位于主巷道500米处左侧,第二岔道位于主巷道1500米处左侧,第三岔道位于主巷道1700米处右侧。投诉中所指2000多米处安装有大碾子、浮选机、设备位于第二岔道的末端,4000米处安装有球磨机选矿设备,均位于第三岔道的末端,检查中均未发现投诉中所提到的球磨机、大碾子、浮选机等配套选矿设备,也无安装过的迹象。投诉中所提到的3000米处准备再安装球磨机设备,该处仍位于第二岔道中部右侧开挖的一个岔道中的岔道末端,经检查该区域已塌方。
(三)案件处理情况
通过检查,调查组一致认为该群众举报不属实。检查完后,调查组当即责成小口二坑对坑口现场进行了封堵,要求未经相关部门许可不得擅自生产,否则将依法从重处罚。
(四)投诉回复情况
市环境监察支队已将查处情况于2017年12月15日电话回复投诉人,但投诉人对查处情况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