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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群众反映蒲城甘南沟灰场污染问题的核查结果

发布时间:2017-12-11  来源:市环境监察支队  作者:  摄影:  【字体: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群众反映关于群众反映蒲城甘南沟灰场污染问题,市环保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市环境监察支队组织蒲城县环境监察人员对该问题进行了现场查处。

经查,投诉举报内容不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甘南沟储灰场属于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工程储灰场,该灰场占地约680亩,于1990年开始使用,2007年停止使用,并进行了简单治理。该公司一期工程采用的是水力冲灰,同时该储灰场属于事故灰场,已经通过了陕西省水保局组织的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虽然该灰场已经停用,但未办理闭库的相关手续。为了进一步改善甘南沟灰场的环境现状,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蒲城中森工贸公司对甘南沟灰场进行综合整治。

2015年蒲城中森工贸公司向蒲城县环保局提交县经发局立项备案(蒲经发发[2015]281号)、国土局国有土地使用证(蒲国用[95]字第00725号)等相关手续后,申请办理环评审批手续,2015年12月23日蒲城县环保局按照规定给蒲城中森工贸公司甘南沟储灰场土地治理及综合开发项目依法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蒲环函[2015]194号)。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储灰场粉煤灰利用、对储灰场重新进行平整、覆土、种植等项目,待粉煤灰利用结束后,实施重新平整、覆土、种植植被、植树造林等工程。为此投诉人所反映的蒲城环保局勾结黑势力强行破坏生态一事不属实。针对投诉人反映的复垦400余亩耕地被国土局套取占补平衡资金;蒲城电厂领导收受贿赂委托黑社会挖取粉煤灰;蒲城县经发局不经预审土地性质;蒲城县政法委不作为;蒲城电厂一女二嫁;政府公、检、法相互推诿扯皮等问题均不属环保职权范围,建议投诉人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

(二)检查情况

2017年11月28日蒲城县环保局检查时该公司甘南沟储灰场项目未运营,目前蒲城中森工贸公司已安装两台喷淋设备、一台洗车机和一台洒水车,粉煤灰开挖的工作面基本用防尘网进行覆盖。

(三)反馈情况

蒲城县环保局已向投诉人进行反馈,但投诉人对查处情况表示不满意。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加大监管和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查处,为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