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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8-04-28  来源:市环境监察支队  作者:  摄影:  【字体: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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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水务局

关于印发《渭南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渭环函﹝2018﹞139号

 

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渭南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渭南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

 

bet5365最新线路检测          渭南市水务局

2018年4月5日


 

 

附件:

渭南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按照《陕西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安排部署,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决定联合组织开展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一、目标任务

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利用两年时间,全面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包括县级人民政府驻地所在镇)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努力实现“保”的目标.

(一)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检查是否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未完成保护区划定或划定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限期划定或调整。

(二)设立保护区边界标志。重点检查是否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限期整改。

(三)整治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重点检查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是否存在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违法网箱养殖等问题,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全部限期清理整治到位。

通过落实”划、立,治”三顼重点任务,定期开展水质监测,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不下降,努力提高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二、进度安排

2018年4月10日前,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排查,建立问题清单。2018年年底前,完成地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2019年年底前,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

三、任务分工

市政府根据省级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制定《渭南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明确职责及协调机制,加强部门沟通,实现信息共享,开展通力合作,确保排查工作无死角、无遗漏。同时,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政府积极开展专项排查和问题整改工作,适时组织督查督办。

各县市区政府按照省市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全面、深入、细致开展专项排查。

市县两级环保、水务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支持和指导,推动排查、整治工作有序开展。环保部门对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水务等相关部门对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政府,组织开展水源地水质监测,依法执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监督检查水源地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水务部门负责水资源保护,实施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编制保护区划定报告,根据问题清单抓好划界立标工作,会同环保部门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摸底排查。各县市区政府根据省市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积极开展全面排查,逐一核实水源地基本信息,查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边界设立、警示标志以及违法建设项目等环境违法问题,认真梳理环境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包括问题内容、整改牵头部门、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等)。各县市区于201 8年4月8日前将排查情况及问题清单报送市环保局、市水务局(样式见附表1),并向社会公开。

(二)实施清理整治。各县市区政府在全面深入排查的基础上,对查出的问题逐一建档,实行问题清单管理。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原则,制定环境违法问题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措施、任务分工、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开。同时,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积极开展清理整治,对于未完成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参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需要,提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按程序报请省政府批准;对于未按法律法规要求设立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的,按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标志技术规范》(HJ/T433-2008)设立相应保护区标志;对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排污口,要报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取缔;对于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要依法责令拆除或关闭;对于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要依法责令拆除或关闭。对拒不改正的,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排查整治要求落实到位,如期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三)逐一核查销号。各县市区要建立问题清单整改销号制度,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并向市政府报备。从201 8年4月起,每月2 0日前向市环保局和市水务局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样式见附表2),并向社会公开;2018年12月5日前和201 9年1 2月5日前,分别将专项行动总结报送市环保局和市水务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政府是水源地环境保护主体,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增强做好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构筑政府统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有序推进排查整治工作。

(二)明确整治标准。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和水源地环境保护需要,依法依规开展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标志设立和环境违法问题清理整治。未划定保护区或划定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按法定程序予以划分或调整;未设立保护区界标或警示牌或设立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按要求予以设立或纠正;一、二级保护区内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予以清理整治。

(三)严格责任落实。各县市区政府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要统筹设计、通盘考虑,明确任务路线图,将每个问题的整治任务细化到每个具体环节和相关职能部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做到排查无盲区、整治无死角、环境违法问题全部按期清零。省市环保部门将会同水利部门定期开展督查督办,重点检查各县市区水源地是否完成保护区划定、环境违法问题排查整治是否到位,督促各县市区工作落实。对履职不力、弄虚作假、进展迟缓等问题突出的,以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出现恶化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地方按不同情形实行问责。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

(四)做好技术支撑。各县市区政府按要求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矢量边界信息制作,完善水源地基础信息档案。生态环境部将全面使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采用卫星遥感数据和现场执法APP的方式为市县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为环境执法提供重要依据。

(五)强化信息公开。各县市区政府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在一报(渭南日报)一网(政府网站)开设“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专栏,从2018年4月起,每个月在向市环保局、市水务局报送问题排查和整改信息的同时,同步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治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可邀请媒体、公众等参与执法检查,公开曝光典型违法案件。

(六)健全长效机制。各县市区政府要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档案(应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情况、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设立情况、环境监管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方案等),健全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强化部门沟通合作,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防止已整改问题死灰复燃,切实提高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环保局联系人:朱振蛰   联系电话:0913-2035105

水务局联系人:拜小娟   联系电话:0913-3030565

电子邮箱:Wnzhangg@163.com

 

附表:1.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情况统计表

2.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进展情况统计表


 

 

附表1: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违法问题排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问题序号

所在地

水源地名称

保护区类型

(一级/二级)

问题类型

问题具体情况

具体整治措施

计划完成整治时间

备注

 









 









 









 









 









 









填表人:                                                                                                                              联系方式:

 

1.请用EXCEL格式制表,请勿改变表格格式(如加减列、合并单元格、变更填写表格内容顺序等);

2.所在地按××市××县样式填报;

3.若同一水源地同时涉及多种类型违法行为(如排污口或工业企业),请分别填报,每个环境问题单列一行;

4.保护区类型:按问题所在位置填写一级/二级;

5.问题类型:排污口、工业企业、码头、旅游餐饮、交通穿越、农业面源污染、生活面源污染、其它问题(未划定保护区或保护区划定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未设立保护区界标或警示牌或设立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未制作保护区矢量边界信息等);

6.问题具体情况:详细填写问题有关情形描述。其中生活面源污染请详细说明涉及居民人数、生活垃圾和垃圾收集处理情况。

 

 

附表2: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违法问题清理整治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问题序号

所在地

水源地名称

问题具体情况

整治进展情况

是否完成整治

备注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备注:1.请用EXCEL格式制表,请勿改变表格格式(如加减列、合并单元格、变更填写表格内容顺序等);

2.所在地按××市××县样式填报;

3.整治进展情况:详细填写整治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

4.本表相关信息务必与附表1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