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5年04月01日 17:45:42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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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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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5-12-02 11: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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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蒲城县重泉路中段巨大烟囱制造污染排放黑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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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空气条件恶劣的今天,国家一直号召改善空气的今天。难以想象在蒲城县重泉路中段还有两个巨大烟囱屹立不倒(私人性质),每天定时定量排放黑烟,为pm2.5pm.10指数贴砖添瓦。住在这里看到的是被烟染黑的天空,吸进的是有害的气体。污染源周围不仅独家院,小区密集也是蒲城主要路段之一,不仅影响群众的健康,降低生活质量。也破坏了蒲城的城市形象。这种污染源不除,让人如何安心生存?这两个烟囱立在那里一天,就是阻挡着环保理念深入人心,阻挡着环保的进步。污染不除,何来蓝天。(烟囱地址位于蒲城县重泉路中段,北京烤鸭店铺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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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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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16-01-15 9: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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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蒲城县环境监察大队关于群众投诉我县重泉路中段燃煤锅炉烟尘污染一事的查处报告
接群众投诉关于“群众投诉我县重泉路中段燃煤锅炉烟尘污染”一事后,蒲城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立即进行了调查核实,查处情况如下: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重泉路中段的燃煤锅炉属于绿景花园居民小区,该小区共有两台燃煤锅炉用于冬季供暖,无任何除尘设施,煤质较差,冒黑烟现象严重,群众反映情况属实。我局现已对该小区物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小区物业对燃煤锅炉安装除尘设施,同时更换煤种,减少污染物排放。我大队已电话回复投诉人,向投诉人说明我局的查处程序及目前查处情况,投诉人表示理解。 今后我大队将加大城区燃煤锅炉检查力度,严查城区燃煤锅炉冒黑烟现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蒲城县环境监察大队 2016年1月14日 |